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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2021-03-06 浏览量:

  

 

按照党中央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科学编制实施《漳州市“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经济社会转变发展方式具有重大意义。

本规划根据《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并与《漳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其他专项规划衔接,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本专项规划。本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迈向教育现代化新征程

(一)现状基础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深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全面实现教育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跨越。

——教育体系更加完善。2015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3058所,在校生84.32万人。其中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校生规模达到81.02万人,小学873所,教学点218所,普通中学207所(初中校136所,普通高中校71所)。学前教育规模快速发展,在园幼儿18.6万人,幼儿入园率96.97%,同比2010年增加6.07个百分点;小学在校生34.86万人,初中在校生15.46万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99.31%;普通高中在校生8.9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4.51%,比2010年增加了9.49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0%,高考录取率连续保持全省前列;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形成,紧缺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加大。终身教育发展机制逐步完善,特殊教育条件不断改善,基本满足不同阶段、不同人群学习的要求。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5年,有知识文化、良好素质的年轻一代已成为新增劳动力的主体。

——教育公平惠及民生。建成完整的助学体系,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中职免学费,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近9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至2015年,累计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1080所,完成率达100%。五年来全市创建普通高中一级达标校11所,二级达标校22所,三级达标校14所,有90%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优质高中学校就读。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推行义务教育城区“小片区”管理和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农村和薄弱校教师队伍得到改善,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取得新进展。着力解决师资配置不平衡问题,全市每年补充新教师1000多人。实施幼儿园教师专项招聘,近几年招聘1000多人。启动小学紧缺教师转岗三年行动,共培训2000名教师。截止2015年底,南靖、长泰、龙文、东山、常山、华安和漳州开发区7个县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现场抽查认定。特殊教育普及程度持续向好。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 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稳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中小学“高效课堂”教学改革效果明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2015年全市初中教育质量先进校和达标校占全市的65.3%,连续3年中考成绩综合比倒数20名的薄弱校大幅减少至4所;英语学科及格率低于15%的学校比2014年减少10所。全市高考连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本一上线率由2010年的10.64%提高到25.80%,本科上线率由53.38%提高到68.27%。累计被清华、北大录取106名,被“2+8+8”国内顶级名校录取823名,被985重点高校录取3404名,被海外名校录取204名,累计获得省级以上学科奥赛一等奖27名、二等奖102名、三等奖162名,向人民群众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全市职业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高职院校创建省级以上示范专业48个、精品课程51门,拥有省级以上重点扶持实训基地23个。中职学校创建并通过“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1所,创建省级以上示范专业22个、特色课程9门,拥有省级以上重点支持实训基地18个。全市成立9个中职职教集团,通过订单培养2万多人,在企业办班1.8万人,为企业员工培训4万人次,为企业鉴定达4000人次。

——教育保障不断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从2010年的44.35亿元增加到2015年82.46亿元,年均增长13.21%,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从34.23亿元增加到67.30亿元,年均增长14.48%。全市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小规模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城区中小学扩容建设、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中职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提高市属地方高职学校生均拨款标准。近五年,全市中学校舍面积由2010年280.64万平方米增加到2015年353.63万平方米,增加26.01%;小学校舍面积从2010年214.22万平方米增加到2015年230.12万平方米,增加7.42%。“十二五”期间,全市通过中小学校舍重建、加固、扩容等多种形式,完成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1334个,270.8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7.43亿元。其中校安工程项目1085个,建设200.3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3.93亿元;扩容工程项目83个,建设25.64万平方米。此外,有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166个,44.84万平方米。目前,全市中小学校舍已全面消除D级危房,中学和小学校舍框架结构分别达到85.4%和73.9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成效显著。


 

2.6

 

3.3

 

3.4<span margin:="" 0px;=""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font-size:="" 16pt;"=""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到2020年,全面解决“入园难”问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98%,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率稳定在98%以上,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毛入学率超过96%,实现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与全省同步实现高等教育迈入普及化、毛入学率达53%,“教育强县”占比超过50%,基本满足学习型社会多样化教育需求,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4年。

经过五年努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质量普及15年基本教育,打造具有漳州特色的“二元制”现代职业教育,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推进教育公平包容发展,让每个孩子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深化综合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扩大教育多元开放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多样化教育的需求,让每个人都能够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好的生活质量

专栏二:“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2015年

2017年

2020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学前三年入园率(%)

 

18.6

96.97

 

21.0

98

 

23.5

98以上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巩固率(%)

 

50.3

99.31

 

54.8

98以上

 

61.8

98以上

高中阶段教育

普通高中在校生(万人)

中职学校在校生(万人)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8.9

3.2

94.51

 

8.5

3.3

95.6

 

8.3

3.4

96以上

高等教育(市属高校)

大专在校生(万人)

 

3.3

 

3.5

 

4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41

 

48

 

6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2

11

12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3.4

13.7

14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强化学生基本素养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建设,使大中小学德育由浅入深、分层递进、有机衔接。完善学科教学育人功能,促进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实施德育项目化管理机制,统筹推进活动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平台建设。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构建大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体系和实践机制。推广优秀传统文化系列读本,推动中小学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高校开设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或选修课全覆盖,师范类专业普遍开设国学、书法等课程。建设一批高职院校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研究基地和中小学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实施“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和青少年人文经典阅读工程。推广国际理解教育,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文化的认识、理解和包容,增强中华文化自觉和自信。

保护和激发学习兴趣。把保护学习热情、激发学习兴趣、教会学会学习放在中小学教育的首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学习,重视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发展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特长。实行绿色评价,严禁中小学按学习成绩分班,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习排名,不搞题海作业。建立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职业院校要基于学生职业发展需要,完善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主动思考和主动实践,自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

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完善课程标准,创新教学模式,优化教学体系、课程保障和评价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运动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分析和公布制度,加强科学锻炼指导,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推动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加快普及校园足球,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校园足球试点县、试点校建设;广泛开展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联赛和民间传统体育活动,让每位学生基本掌握1-2项运动技能;到2020年,全省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健全学校心理教育、预防、咨询和危机干预体系,促进学生心理健康与道德养成、人格塑造、职业生涯发展等相互融入。完善学校生命健康教育和疾病防控机制,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生活、健康锻炼的习惯。建立完善学校毒品预防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各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毒品预防教育基地。

提高审美能力与艺术修养。构建大中小幼相互衔接、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的现代美育体系,配足配齐专任教师,开足开齐开好音乐、美术国家课程,大力推动开设戏剧、戏曲、舞蹈、影视等美育课程,并在其他课程中渗透美的教育。落实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和年度发展报告制度,实施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建设一批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创建一批艺术特色学校和具有民族传统艺术活动特色的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一批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校园文化美育环境示范学校。组建美育教学联盟和文艺工作者援教联盟。推动高雅艺术、乡土艺术进校园,办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美育活动形式,让每位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至少1项美育活动,形成1-2项艺术特长和爱好。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绿色校园建设,将生态环保、绿色节能、循环经济理念融入教育过程,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等活动,培养学生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资源忧患意识,掌握基本的节约知识与技能,使节约成为每位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自觉行动。

(二)强化实践育人

推进校内外实践教育有机衔接。落实社会实践课时,建立校内外结合的实践课程体系,形成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有效衔接、学科学习与实践学习有机结合的育人机制。改进中学理科实验教学,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支持中小学开展春秋游、夏冬令营和野外拓展生存训练等有利于促进团队合作、锻炼意志的活动。健全大学生志愿服务体系,志愿者注册率达50%以上。落实社会实践经费保障,扩大学生社会实践评价成果使用范围,让学生更多地接触社会、参与实践、亲近工农。

加强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建立政府统筹、部门推动、区域管理、社会资源与学校共同实施的中小学“社会大课堂”和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推动纪念馆、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自然和文化遗产等公共资源与学校共建共享。加强学校实验室、实训基地、工程实践中心和野外实践基地建设。推进青少年校外综合实践基地、活动场所、研学旅行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有效衔接校内外教育。

(三)构建“四位一体”协同育人体系

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学校为主体,家庭、社区、企业全面参与的育人工作机制。建立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校调研制度、为师生作形势报告制度。完善教育监测评价与反馈改进制度,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做法。引导媒体坚持正确的价值观,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普法教育,完善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机制,教育和保护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

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坚持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首位,按照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要求,将任务细化责任到人,覆盖教育管理各领域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创新中小学班主任制度,提高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改革和完善教师育人评价办法,提升全员育德能力。

落实社会协同责任。将企事业单位接纳和指导学生参观、见习、实习、社会实践等作为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学校周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协作育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落实家庭基本责任。推动中小学校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教育、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宣传,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培养孩子的诚信意识、劳动习惯、生存技能、社交礼仪,以良好家教、家风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实施家庭教育提升工程,构建家庭教育社区支持体系,增进家校互信互助。

专栏三: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大项目

中小学校外教育资源整合工程

经省、市、县认定的“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达100家,建设12个中小学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8个示范性校外教育活动中心、10个“海丝文化”主题研学旅行示范基地,实现每所学校都有相对固定的社会实践基地。

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促进计划

加强足球师资队伍建设,深化足球教学改革,构建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创建70所以上省级、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标准化工程

推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全面达标,实现所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证上岗。

家庭教育提升工程

开发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与网络资源,组建省、市、县三级家庭教育讲师团,开展“百名校长、千名教师进社区访家庭”活动,每年省、市级示范性培训1万名家长,打造10个省级家庭教育示范基地、50个优秀家长学校。

青少年文化艺术普及工程

开展“走近名家、走近经典、走近科学”活动,定期组织文化名家和专家讲座、高雅艺术展演进校园;创建不少于10所艺术特色学校,打造若干个中小学生交响乐团(民乐团、艺术团),创建10所中小学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三、高质量普及15年基本教育

(一)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优化幼儿园布局结构。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引导各地根据人口政策调整、城镇化推进等因素,科学预测学前教育学位供求情况,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000-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的原则,优化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切实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漳政办〔2014〕101号)新建小区同步配套、使用幼儿园有关政策,抓好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乡镇中心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和村办幼儿园建设。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停办、闲置、改变用途的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就近入园的需要。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组织实施第二期、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公办园建设项目。落实省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机制有关安排,构建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17年,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接近75%;到2020年,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比例达到85%以上,其中在公办性质幼儿园就读的达到50%,各级示范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扩大到4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施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

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课程实施和教育行为,科学安排幼儿生活,避免幼儿教育“小学化”,重视习惯养成教育。探索学前教育片区管理新模式,实施优质园与薄弱园、公办园与民办园联片教研、联动帮扶,促进合作共进。总结推广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经验。完善民办幼儿园准入和年审制度。 

(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提高县域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规划,构建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中小学布局。实施《福建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2017年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覆盖。完善教师“县管校聘”体制,推进教师校际交流常态化。组织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将“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纳入对县教育督导,2020年50%以上的县(市、区)成为“义务教育管理达标县”。结合社会公众评价,适时遴选、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到2020年50%的义务教育学校成为“老百姓身边好学校”。加强统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我市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根据新型城镇化、人口生育政策调整新形势,在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中,同步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校。提高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水平。实施农村小规模学校调整改造计划,推进必要的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农村寄宿制学校都有合格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澡堂。推进农村学校闲置校舍盘活再利用,鼓励把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建在学校。完善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和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机制,组建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落实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修订地方课程管理办法,建立精品校本课程评价制度。明确各学段素质教育基本要求、重点任务和要求,建立整体推进体系。完善中小学各学段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新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中小学校质量评价制度,发布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提高监测结果应用效益。支持开展教学模式和方法的改革创新,鼓励学校特色发展,着力加强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实施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制度,推广基层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成果。

(三)推动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巩固提高普通高中发展水平。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推动各地整合布点重复、办学条件差、规模过小的普通高中,适度扩大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实施普通高中改造提升计划,配足配齐专用教室、教学仪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等,支持薄弱高中达标建设。健全以政府为主的普通高中发展投入机制。到2020年,力争90%以上公办普通高中完成达标建设、达标高中在校生比例超过92%。实现普通高中免费教育。

着力推进优质高中建设。实施优质高中建设工程,在教师岗位设置、经费补助、招生入学等方面给予优质高中政策支持。鼓励民办学校争创省级达标高中,支持各县(市、区)加快省一级达标高中和示范性高中建设,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示范性高中。到2020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比例达到30%左右,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达到3所,漳州一中争取高中进入全国一流行列,省一级达标高中和改革发展示范性高中在校生比例达45%左右。

推动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实施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计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启动市级课程改革基地建设,支持学校突出课程教学改革,构建多层次、可选择、有特色的课程体系。推动高中特色发展,重点培育一批特色高中。适时推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改革教学组织方式,建立健全学生选课走班制、学分制和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满足不同潜质和兴趣爱好学生的发展需求。推动特色高中与高校协作实施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试点,建立教科研、招生入学和实习培训基地。

专栏四:高质量普及15年基本教育重大项目

第二、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继续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推进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试点,使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5%以上。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

重点扶持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缩小学校资源配置差异,2017年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覆盖。

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计划

实施“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程,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推进义务教育治理规范化和法治化。结合社会公众评价,适时遴选宣传“老百姓身边好学校”,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城区中小学

扩容工程

加大人口密集区域公办中小学教育资源及学生生活设施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普通高中内涵

提升计划

实施薄弱高中改造工程。争取省级补助建设12所高中,重点扶持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高中建设。实施优质高中建设工程,重点支持建设3所左右省级改革发展示范性高中;实施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计划,重点建设8个省级、10个市级课程改革基地,6所左右特色高中。

四、打造“二元制”现代职业教育

(一)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

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推动建设本科层次及以上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的规模、结构、层次、布局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协调。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分级达标建设,2018年全部实现达标。整合市区教育资源,腾出部分中职学校用于中小学扩容,漳州财贸学校与工业学校合并为漳州高新职业技术学校,漳州第一技工学校与第二技工学校合并升格为漳州高级技工学校,上述中职学校与漳州二职校整体迁移漳州高新区,建设新的漳州市职教园区。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杂费。各县(市、区)至少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市政府重点办好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争取列入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到2020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力争建设成为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漳州第二职业中专学校、南靖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力争建设成为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学校;支持漳州理工职业学院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发展规划;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3.4万人左右,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达4万人左右。

优化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布局。围绕我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根据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健全职业教育专业调整快速响应机制,提高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实施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工程,加快形成覆盖主要产业链的专业布局。突出职业教育行业、区域办学特色,行业性高职院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不少于学校年招生计划的60%,并逐年提高到80%;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紧密对接我市经济发展需求,大力发展产业支撑型专业。

(二)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化培养水平

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建立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实现普职同时招生、平等对待、规模适当。建立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推动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互相转学、互认学分。扩大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到2020年,力争达到30%。

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以国家级、市级示范(骨干)院校为主,遴选确定一批适合衔接培养的专业,重点设置培养要求年龄小、培养周期长、复合型教学内容多的专业。实施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建设工程,推进中高职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资源配置的有效衔接。推进职业院校联盟建设,探索区域职业教育“集群发展”模式。

拓宽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学习通道。高中后教育全面实行学分制,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建立教育与就业的旋转门,畅通在职人员“学习—就业—再学习”的通道,支持技术技能人才根据职业发展需要,在职接受继续教育。推动部分应用型专业开展招收有实践经验学习者试点,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

(三)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

构建校企深度合作办学机制。落实校企合作促进办法,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特点,成立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建立联动机制,发挥行业企业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等方面作用。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及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共同体。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大力推广现代学徒制。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合作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实施“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采取单独招生的方式,招收学生即为企业员工,或招收企业在职员工进校学习,逐步构建以行业企业与学校二元主体、学徒与学生二元身份、师傅与教师二元教学、企业与学校二元管理、企业与学校二元评价、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二元证书、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二元学制为主要特征,以全面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为主要目标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

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教集团。支持示范、骨干职业院校,围绕我市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特点,牵头组建面向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支持行业部门和行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围绕行业人才需求,牵头组建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重点推进行业、企业、学校等主体共建法人型职教集团,引导市属国有和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教集团。

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学生人文、科学素养和职业精神,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着力培养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建立创新创业协同育人新机制,修订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评估体系,将就业创业教育纳入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推动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改革试点,加快实现学历证书考试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标准对接,逐步实现两考合一。中职毕业生年度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高职院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75%以上,双证书获得率分别保持在98%、88%以上。

专栏五:打造“二元制”现代职业教育重大项目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程

推进漳州职业技术学院进入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计划,建设一批对接产业转型升级的专业群,2个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和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能力和水平。建设漳州市职教园区、古雷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光电职业技术学院、东山县职业教育园区、漳州市技师学院。支持漳州理工职业学院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发展规划。

五、促进教育包容发展与机会公平

(一)提升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水平

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健全残疾儿童筛查安置网络,实行“一人一案”,让每一个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合适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支持特教学校举办附属幼儿园(班)和高中班,促进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和高中学校接收残疾学生。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学前至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

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加大统筹规划和政策支持力度,到2016年达到办学年限和规模的独立设置特殊教育学校基本达到标准化要求。到2020年所有乡镇(街道)都能建设2所随班就读基地校,配备资源教室,改善随班就读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基本条件;建设5所左右特教学校职教教室和实训基地,聘请专业教师,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试点推进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改革,开发教育康复校本课程,优化课程结构,探索建立特,教机构和医疗机构有效合作的运行机制。

大力扶持民族教育发展。继续实施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扶持民族中小学校和民族乡村学校建设。完善升学照顾政策,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受教育水平。继续推动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继续办好漳州一中、漳州三中内地西藏班,增进民族团结。

(二)大力发展终身教育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建立学历继续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加强准入监管和质量评估工作,建设集管理、监测、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服务平台。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到2020年,全市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人次绝对数达全日制在校生数的1.2倍以上。加强数字化资源建设。加快建设漳州开放大学。

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促进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和参与补贴培训,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人员等,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扩大新型产业工人和职业农民培训规模。

完善终身教育网络。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工作,实施社区教育机构提升计划,到2020年,建成10个社区教育示范基地、10个社区教育特色品牌。推动部门、行业分类制定学习型组织建设标准,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重视发展老年教育,依托社区教育机构开展老年教育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到2020年老年人入学率达20%。倡导全民阅读,开展多样化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三)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攻坚

支持扶贫开发重点县提升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支持扶贫开发重点县实行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全面改薄”工程资金、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加强农村学校图书、实验仪器、宽带、卫生、食宿、体育、美育条件建设。实施重点县薄弱高中改造计划,支持高中达标建设,到2019年每个县至少建成1所一级达标高中。面向重点县,指导平和、诏安、云霄等3个重点县实施“农村紧缺学科教师学费代偿计划”、“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教师资助计划”“优秀退休教师支教服务计划”,帮助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

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本科高校比例。落实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面向我市农村单独招生计划,拓宽农村、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配合实施省属本科一批高校面向我市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招收农村学生专项招生计划,确保重点县本一批录取比例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扩大学前教育资助范围,统一并完善城乡义务教育惠民政策,完善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实行应助尽助。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阶段学生实施免除学杂费。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化建设,实现对受助对象的精准认定、精准奖助和精准管理,提高资助工作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推广建立公办幼儿园招生改革新机制。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小学按常住人口合理确定服务范围、划片招生,初中学校通过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等方式组织入学。改革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2017年起全省统一组织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中考,2020年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中考中招制度;省一级达标高中(含县一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

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公平就学升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通过自主报名结合随机派位、积分制等方式入学,确保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服务)的比例达90%左右。实行高中阶段学校向接受义务教育后的随迁子女开放和同等招生政策。实施“异地高考”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设施设备,加强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人员配备,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

专栏六 :促进教育包容发展与机会公平重大项目

特殊教育

提升工程

扶持每个乡镇(街道)配备2所(小学、初中各1所)随班就读基地学校资源教室和无障碍设施。支持特教学校建设职教教室和实训基地,添置专业设备,聘用专职教师,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终身教育

发展计划

实施终身学习资源开发计划、社区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加强终身学习课件资源,建设一批示范性社区教育基地,为终身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和困难学生精准

资助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教科书、新华字典扩大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农村寄宿制学校扩大到全市办午餐的城乡学校;落实高中阶段学生政府励志奖学金政策,完善学生资助政策、扩大资助范围。

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全面加强师德建设

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师德教育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强化师范生师德养成教育,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推荐评选表彰杰出人民教师、特级教师和优秀教师,奖励长期扎根农村任教的优秀教师,加大师德典型的宣传力度,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二)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

完善培养和补充机制。用好省里的免费师范生政策,重点培养小学、幼儿教育男教师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准入机制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办法,加强乡村教师、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紧缺学科师资的补充。贯彻教师专业标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制度,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由省统一标准、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在教师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培养培训等方面向乡村学校倾斜,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落实乡村校长助力计划和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2020年以前将乡村校长和教师轮训一遍。改造闲置校舍、修建一批乡村教师周转宿舍,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

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攀升体系,分级、分类、分岗开展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完善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制度。以全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为引领,深化教师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建立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和培训质量评估制度,推进教师培训管理现代化和培训模式综合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深度融合,探索混合式培训、网络研修等新型培训模式,促进教师自主学习。

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建立名师名校长成长激励机制,继续实施中小学名师十百千工程,市级培养百名名师、千名学科带头人,建设40个市级名师工作室,进一步支持名师名校长专业成长。积极探索教育家培养模式,激励名师和名校长从优秀走向卓越。打通中小学和师范教育人才交流通道,鼓励支持师范院校和教师进修院校聘任中小学名师到学校任教。

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加强与闽南师范大学对接,推进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培训部门建设,使其成为市级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和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的主要基地。切实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与管理,推动落实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教研室、电教馆的职能和资源整合,建设研训一体化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

(三)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支持从行业企业选聘教师。<,/font>扩大职业院校师资来源,建立从行业企业招聘教师制度,到2020年职业院校新补充专业教师(含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中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比例逐年提高至50%。建立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双向聘用机制,推进校企之间人员互派互聘。中职学校和未实行生均定额拨款的高职院校可将不超过总编制的30%用于自主聘请兼职教师,由同级财政按编制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核定补助经费。

  加强教师培养培训。落实省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和“访问工程师”进修办法。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通过“省级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重点培养若干名省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专栏七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重大项目

高素质专业化

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小学名师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免费师范男生培养项目等,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工程

实施县级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建设工程,推动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市级培训基地建设,服务和支撑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

七、推动教育开放化多样化信息化发展

(一)落实闽台教育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政策

落实闽台合作办学模式创新规划建设漳台高教园区(试验区),争取教育部和省政府支持高教园区(试验区)在对台政策和机制上先行先试。争取引进台湾优质教育资源联合举办高水平大学、应用技术型院校或行业特征鲜明的二级学院,办好一批与漳州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转型升级匹配度高的闽台合作项目。积极争取与台湾知名农业科技大学合作,创办漳台农业大学。支持台湾优质技职教育资源来漳参与职业教育集团运作,开展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部分院系委托台湾优质高校管理试点。支持漳州光电职业技术学院重新申请筹设。

引进台湾高校优秀教师资源。积极吸引台湾高校高水平师资来我市任教,支持高校从台湾引进一批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教师。建设“师资闽台联合培训中心”,建立闽台职业教育教学和科研资源共享平台,实施两岸高校合作培训师资项目,借鉴台湾先进教育理念和办学经验,加快我市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

拓展闽台教育交流合作领域。支持漳台继续教育、终身教育双向交流。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闽台文化交流活动、研究漳台区域文化、建设漳台文化体验中心等。探索我市校对台招生办法,加台青少年交流,多种形式举办青少年文体比赛、学生夏令营、祖地文化交流等活动。

(二)推动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实行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按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不同属性,在尊重举办者意愿的基础上,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落实中小学分类管理办法,探索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标准、管理和资助办法。探索实行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分类定级标准。

创新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模式。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法人资产结构。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的公办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和吸引大型国有企业以及各种公有、民营、外资等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合作举办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或二级办学机构。支持各类主体以合资、合作等方式举办优质特色幼儿园、高中学校。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管理者和骨干教师以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方式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的权利。鼓励公办和民办学校相互委托管理、购买服务

完善扶持社会力量办学机制。逐步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改革民办学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导向,通过资助内涵建设、奖励特色优质专业等方式向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购买紧缺人才培养服务。支持民办学校在“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完善政府委托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制度,遴选一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进一步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允许营利性教育民办学校依据办学成本和市场调节自主定价收费,并向社会公示。

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按照“分级审批、分工管理”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在民办学校审批和管理上的职责。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评估和年度检查,依法保护受教育者、教育者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和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民办中小学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三)促进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

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分阶段实施一批重点项目,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水平。实施全市农村中小学校宽带网络接入工程,基本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村中小学班均出口带宽达到5M。推进落实“福建省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支撑工程”,基本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具备网络条件下的多媒体教学环境,鼓励各地建设优质学校与农村中小学间的远程互动教学多媒体教室,推动农村中小学远程互动教学多媒体(录播)教室建设。落实和完善市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具有我市特色的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

加强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多方参与、共建共享”思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基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整合、汇聚、引进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及应用。落实激励措施和政策,完善中小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工作机制,鼓励教师开发建设内生资源,建立教育资源审核、评估、淘汰机制,形成配套完整、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源中心。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实现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管理人员信息化管理能力。

专栏八:推动教育开放化多样化信息化发展重大项目

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专项办学资金

争取引进台湾优质教育资源联合举办应用技术型院校或行业技能明显的二级学院;争取与台湾知名农业科技大学合作,争取创办漳台农业大学。支持漳州光电职业技术学院正式设立。

教育信息化

建设工程

实施农村中小学宽带网络接入工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支撑工程、农村中小学远程互动教学多媒体(录播)教室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教育资源开发应用、市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工程、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标准化考点建设工程,提升信息化支撑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八、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完善教育治理体系

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党建工作的规划与指导。协助组织部门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职业化、专业化的校长选聘机制。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促进教育系统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证和纪律支持。

强化教育分级统筹管理加快完善分级管理、地方负责、县乡(镇、街道)共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级组织协调,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发挥乡镇参与学校建设的作用。建立完善以市为主统筹规划建设、学校自主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市政府对以市为主管理高校的统筹指导。

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完善政府教育治理方式,更多地运用法规、规划、标准、政策、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使学校成为依法自主办学的主体,享有充分的权利和承担应有的责任。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明确政府教育管理权限和职责,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学校过多、过细的直接行政干预。逐步建立教育行政绩效评估体系,加大行政监督和问责力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创新提供公共教育服务方式。加强教育智库建设,完善各级专家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在服务教育行政决策、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改革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统一教育事权和财权,完善地方政府教育投入督导、公告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投入政策落实到位,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力争达到18%的目标要求,确保教育经费预算安排和执行均达到法定“三个增长”。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与管理,土地出让金收益的10%用于教育。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从2017年开始,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到普通小学每生每年7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50元,在此基础上,对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4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普通初中的8倍,落实省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推动市、县建立幼儿园生均拨款机制,确保2017年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根据办学需要和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力争“十三五”期间,使我市各类教育财政预算生均公用经费支出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改革完善教育投入结构。完善非义务教育学生培养成本分担机制,适时调整学费(保教费)标准。健全学前教育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建立普通高中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完善职业教育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力量筹措经费的机制,健全高等教育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机制。落实高等教育财政投入改革机制,推动形成基于需求的基础拨款和基于绩效的奖励拨款相结合的高校预算拨款机制,逐步提高经常性经费(生均拨款)占比,合理确定人员经费占学校经常性收入的比例。落实基础教育经费奖补机制,加大专项经费整合,探索根据地方政府财力情况、基础教育发展状况、投入和管理责任落实的综合奖补机制。

完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建立教育经费管理会商机制,实施全口径教育经费预算管理,由财政、教育部门共同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方案,逐步推进市级以上教育经费中期预算规划编制,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更加适应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加大教育投入的科学规划和研究论证,健全拨款咨询制度和经费监管机制。加强教育经费使用与管理的绩效评价。

(三)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治教。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便民高效、权责一致的行政审批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功能,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改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依法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进一步扩大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人、财、物使用管理等方面自主权。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考核指标体系与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创建一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和依法治教示范县(市、区)。

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健全教育内部审计机制,强化审计监督。推进教育政务信息公开,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教育系统管理信息的互通和资源共享,扩大网上办公范围,为公众提供便利。

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完善院(系)两级治理方式,充分发挥学术机构在学科建设、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坚持完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拓展师生及社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学校发展的渠道。支持行业企业参与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治理,建立由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和社区参加的理事会。推动民办高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事会(理事会)、校行政和监事会,形成决策、执行、监督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制约的治理结构。

(四)完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建立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和评价导向机制。完善学前教育质量标准与管理体系、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健全中小学各学段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及反馈系统,逐步建立对学生个体、学校、区县不同层次的评价反馈机制。改革职业教育评价机制,按照分类指导原则,逐步建立有漳州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评估认证体系。

健全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完善市县教育督导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相对独立行使职权。实施督学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优化政府督导工作机制,促进各级政府有效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完善学校督导评估和督学责任区制度,督促和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系统开展评估监测,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公示、公告、约谈、问责、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其作为资源配置、干部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支持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规范开展第三方教育评价。建立科学多元的评价标准,大力培育各类专业教育评价机构,扩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基金会等参与各类评价,建立健全客观、专业的评价反馈机制。引进和借鉴境外教育评价机制体制,加快高等教育专业认证国际化进程。探索将委托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价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建立完善区域教育现代化评估推进机制。研究制订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和评估监测办法,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监测体系,每年发布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监,测报告,及时动态掌握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先行先试,开展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创建。逐步实现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

专栏九: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重大项目

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

2016年实施省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并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到2020年提高到1500元/生·年。到2017年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到普通小学每生每年7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50元,对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4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

九、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一)落实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责任

各级政府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的部署,实行分工负责。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实施与协调,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本地区、本单位的教育事业发展,形成上下结合、共同推进的局面。要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将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把教育督导结果作为考核、问责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人大、政协关于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

(二)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和教育综合改革

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特殊教育提升工程、普通高中内涵提升计划、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程等9个教育提升重点工程项目,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实施《漳州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坚持增量与存量改革并举,从单项改革向综合改革推进,破解深层次瓶颈问题,着力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制度体系、科学分离而又有机统一的“管办评”制度体系、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共赢的协同联动制度体系,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开放有序、有效率重公平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三)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及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2016年底前实现全市安全标准化建设目标,2017年底前全市95%以上的学校达到“平安校园”等级标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健全完善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漳州市学校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教学研究,开发安全教育优质课程资源。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和保安机构及队伍建设,努力构建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新型校园治安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依法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稳定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机制,落实学校综治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权。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升运用法制方式解决校园安全事故(件)的能力。

(四)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发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各级各类学校要努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各级教育宣传部门的组织策划能力,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规划的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规划的思路、举措、方案,挖掘树立教育战线先进典型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优先发展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